和庭餐饮·加盟条件
加盟者:可以个人、多人合伙或公司法人等多种形式与总部签定加盟特许经营合同。
经营场地:使用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、600平方米以下,中型店在600平方米以上,800平方米以下,大型店在800平方米以上。
营业执照:加盟者取得总部授权及签订商标特许使用合同后,加盟者应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企业注册,办理独立的经济实体。 根据大、中、小三种加盟店的面积,加盟者一次性向总部交纳加盟费和管理费(权益金): 小型店5万元、管理费每月5000元; 总型店8万元、管理费每月6000元; 大型店12万元、管理费每月8000元;
收费形式: 加盟店按照签定的合同期限进行交纳。
总部可以以加盟金和管理费作为股份的形式入股占一定的比例进行。
为了保证总部在连锁系统管理方面的一致性,完全按照加盟协议履行。
加盟者必须向总部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,合同执行期,若加盟方履约情况良好,总部在合同期满时,无息全额退还。